关于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颁发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颁发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承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景象,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专利权宣告无效后还可以恢复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则:
当事人因不行抵抗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许本细则规则的期限或许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力损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能够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恳求康复权力。
除前款规则的景象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许本细则规则的期限或许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力损失的,能够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恳求康复权力。
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或许第二款的规则恳求康复权力的,应当提交康复权力恳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处理权力损失前应当处理的相应手续;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则恳求康复权力的,还应当缴纳康复权力恳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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