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交易的怎样办理?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因为平常我们很少接触,因而大多数人对此并不熟悉,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商标其实是可以进行买卖的。那么商标交易的怎样办理?
商标标志——LOGO
商标买卖的处理程序:
商标局核准转让请求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通知单。
需供给的文件和资料:
1、《商标署理托付书》:托付商标署理组织署理的,需供给盖有受让人章戳的托付书。大陆以外区域的受让人要在中国请求商标转让的,有必要托付商标署理组织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请求书》:托付署理组织请求商标转让的,由署理组织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起盖章或签署。
3、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区域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4、特别证明资料:
①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物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供给卫生行政管理部分的证明文件,即《药品出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运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供给卫生行政部分出具的赞同成立药品出产或运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供给卫生防疫部分的证明。
②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供给国家烟草主管部分同意出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区域以外的请求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③企业因吞并、分离或吞并因故未及时处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报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有必要供给转让人主管部分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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