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发布,这项税收政策让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同享优惠,受到企业的关注。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型企业同样是按15%的所得税减免,但在业务范围、认定条件、认定管理、优惠策略上不一样。”宝安区国税局西乡税务分局(以下简称西乡分局)综合业务科陈奕燊介绍,比如在认定条件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要求是离岸的外包服务企业,其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是外向度非常高的企业,而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核心条件。
“尽管目前西乡分局享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企业不多,但这项政策对保障企业资金运转,推动整个社会创业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西乡分局局长陈雷介绍,“作为基层税务部门,我们主要做好相关技术先进型企业的税务辅导工作,及时督促提醒企业的涉税风险点,进一步简化企业办理认证流程时的办税程序,让相关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企业务必要规范财税方面的管理,切不能因小失大。”深圳市某电力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谢先生在分享申报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经验时感慨道。该企业提供了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和研发活动情况、服务和经营管理情况、技术合同认定等系列资料,正备齐准备上报科技部门时,却在财务年报上“卡壳”了。一筹莫展时,税务部门辅导进行了相关的财务和税务年报整理,最终顺利完成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来源:宝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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