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政策类别: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级别:
市级 企业成立年限:
1年 主要扶持行业:
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服务, 商贸物流, 医药卫生, 其他行业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支持方式:
评选认定 归口部门:
厦门市科学与技术局 申报中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 摘要 企业注册满一年以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同时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研发费用、高新产品收入等满足相关要求。市财政对首次通过备案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各区财政10万元配套奖励。 主要申报条件 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经营场所,申请备案时在厦门市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申报前拥有I类自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或申报前三年内拥有II类自主知识产权2项(含)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一年缴交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超过6个月(含)的职工不少于5人; (五) 近一年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50万元且不高于2亿元,若低于50万元的,其近一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 (六)近一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七)近一年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八)企业申请备案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支持方式 1、市级补贴:首次备案为市级高企且之前未认定为国家级高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拟出台) 2、各区财政配套扶持: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火炬高新区、自贸区给予配套扶持奖励,一次性10万元。(已出台) 3、研发经费补助:根据企业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
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按照存量和增量补助结合的方式予以扶持。其中,存量补助按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助,增量补助按照企业研发投入较再上一年度增加额的12%进行补助。对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及以上、且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补助最高限额为800万元;其他企业最高限额为250万元。(征求意见稿内容,最终以出台办法为准) 4、科技信贷相关扶持: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科技保险补贴的扶持。具体请看链接: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技信贷及保险扶持管理办法》 的补充通知 申报材料及方式

(1)
申报企业登录市科技信息网( sti.xm.gov.cn),点“在线申报-其他-市级高企备案”,填写“备案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2)初审通过后,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按“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清单(2019年版)”要求递交纸质材料,并报送至各区科技部门。纸质材料的内容需与网络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3)各区科技部门将根据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核查(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审核通过即完成备案,通过名单同步在市科技信息网(sti.xm.gov.cn)公开。 联系方式
各区
批次
申报时间
咨询部门
思明区
只安排备案一批。
网络申报截止:
2019年7月5日
材料报送截止:
2019年7月12日
厦门市技术创新协会2058997、2201526、2029802、2029035
湖里区
第一批
5月20日-6月30日
湖里区工信局:5569922
都二批
8月1日-8月31日
集美区
第一批
5月20日-6月30日
集美区工信局:6157810
第二批
8月1日-8月31日
海沧区
第一批
初审时间:
7月1日-7月19日(工作日)
定稿时间:
7月22日-7月26日(工作日)
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区生产力促进中心:2025913、2025955、6806232
第二批
初审时间:8月26日-9月12日(工作日)
定稿时间:9月16日-9月20日(工作日)
同安区
第一批
5月20日-6月30日
同安区工信局:2119067
第二批
8月1日-8月31日
翔安区
第一批
截止8月27日
翔安区工信局:7880523
第二批
截止9月25日
火炬高新区
第一批
截止7月15日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高企服务中心:5380086、5380151
第二批
截止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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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咨询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2025913、2052826、2032126、2025955、2108271、2053981、2053362、2052969